"人与强权的斗争, 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 ── 米兰·昆德拉 (Milan Kundera)

Tuesday, July 31, 2012

马来西亚税制亟待新政




有人说,人生中可以确定的事情只有两件,就是死亡缴税。在现代国家,政府需要经费运转,各种公用事业也需要资金投入,而税款是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所以征税是必要之恶,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问题是怎样征税才算合情合理怎样缴税才能甘之如饴。从另一个角度看,国家征税也是一种分配财富的途径。如果一个国家要和谐进步,公平合理的税制不可或缺。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有一次与一名从马来西亚远嫁芬兰的少妇聊起来,她批评过祖国乱象后,却埋怨起芬兰的高税率。须知,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付出代价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物有所值。芬兰是个福利国,税款取之社会用之社会,打造出世界上其中一个最公平、廉洁、安定的社会,税金缴得并不冤枉。


谈到“怎样缴税才能甘之如饴”的问题,就涉及负责征收、管理和运用税款的政府:公民有缴税的义务,那么政府花钱是不是也有透明负责的义务?政府靠人民的钱来运转,那么政府的规模是不是应该受到限制?政府将多种公用事业私营化以后,开销应该有所下降,人民的负担却相应增加,那么是不是应该减税?如果政府实行极权专政,公民被贬为臣民,还有没有缴税的义务?

政府花钱是否透明负责?

人民辛勤劳动,每年缴交税金,所看到的贪污、浪费、假公济私、利益输送却罄竹难书。远的不说,由于大选近在眉睫,政府 --- 特别是国阵中央政府 --- 不断在派钱收买选民,包括500元的“贫户援助金”(已派了一次,现在又准备派第二次)、通过国阵议员派发的特别拨款、向德士司机派发的轮胎津贴等好处、给公务员调薪7-13%等等。可是,一、两年前,政府才说财政吃紧,要削减必需品津贴、开征消费税 (GST) 等等,并连年追加百亿预算。

另外,正副首相花钱如流水,光是出国访问,3年间就花了5千万令吉公帑。刚刚在今年5月,首相纳吉前往欧美3个城市进行无关紧要的公干和私人探访(连私访也要带上警察),短短12天的行程竟然花了纳税人近300万令吉!而且,这只是官方数字,实际开销(包括人员薪酬、专机费用等等)应该还不止此数。这些年来,国阵政府为自己涂脂抹粉的政治宣传(如最近泛滥成灾的“一诺千金”和“爱雪州”宣传以及可持续能源发展局犯错后的自辩广告等等),不知又滥用了多少的纳税人血汗钱?

还有,每年的国家稽查司报告所揭露的政府机关贪腐浪费现象只是冰山一角,已触目惊心。更严重的是,中央政府要员通过种种公共工程、私营化项目和军购案,向朋党输送千百亿令吉的利益以徇私自肥。举个冰山一角的实例:前些日子我经过吉隆坡第二中环路甲洞段,才亲眼见到高架公路又在修补(见图)。这工程好几年前在建成后不久便已经出现结构问题,可是那土著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七早八早就已退还,加上当局不愿追究其责任,结果又花了7千万令吉公帑和附近一带居民无数个严重塞车日才“解决”了问题。可是,我们今天又见到它“旧病复发”(已不是第一次),这次不知又要再浪费纳税人多少血汗钱了。

只要这个无底黑洞还存在,纳税人缴交再多税款也只会如同泥牛入海。

中央政府规模无度膨胀

虽然这30年来政府把许多公共事业都“私营化”,公务员队伍却不断膨胀,一两年前才听说联邦政府雇员人数达到130万,现在已打破140大关(注)。日前,首相宣布在开斋节前发放半个月公务员花红,总额就达到20多亿令吉。在人口经济学中,有个名词叫做扶养比(指依赖人口对有工作能力人口的比率,又分为扶幼比和扶老比),用来反映人口经济负担状况。我想,我们可能还需要加一个“扶公比”(公务员人口对纳税人人口的比率)来反映经济负担和经济效率。

另外,特别是阿都拉时代以降,政府机关叠床架屋,出现很多巧立名目的多余机关,如公共交通委员会、可持续能源发展局等等,还有特别为政治酬庸而设的部长级驻外特使(如驻印度及南亚基建特使、驻中国特使)以及为基层绑桩而设的“联邦村长”、“国阵选区协调官”等等。这些多余的官职每年要蚕食多少公帑啊?

如果政府规模或编制没有受到限制,纳税人所缴的税款将永远填不满这头怪兽的胃口。

纳税人没有完整的代表权

不给予代表权就不得征税。”这曾经是200年多前的美国抗英口号。还有一句名言是:“不给予代表权却征税就是暴政。”我国当然有征税,但纳税人有没有代表权呢?这里有选举,但制度极其不公,加上操纵舞弊现象严重,可以说部分剥夺了纳税人的代表权。再者,由于行政权独大,在野党在国会里发挥不出应有的监督作用(即使是在308政治海啸之后),使仅有的代表权进一步被蚕食,几乎不存在官员问责。所以,净选盟争取干净公平的选举是绝对合理的。然而,公民上街抗争却面对国家机关以纳税人所“赞助”的合法武器镇压,在在体现了“不给予代表权却征税就是暴政”这句话的意涵。

政府老老实实地推行干净公平的选举,纳税人才可能拥有完整的代表权。

只有当上述根本问题解决了,人民缴税才能甘之如饴。

税制贵乎公平合理

以上提到的税是广义的,包括所得税、国产税、服务税、销售税、入口税、印花税等等,而“纳税人”也不限于所得税缴交者。

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副財長林祥才在6月指出,在全國2840萬人口的1280萬就業人士中,只有170萬人納稅。根据内陆税收局2010年工作报告,该局征收了865亿令吉税款,其中438亿(50.64%)是公司所得税,187亿 (21.63%) 是石油税,而个人所得税只有178亿 (20.58%)。缴税率偏低有许多原因,譬如有人逃税、一般人收入不高、某些人扣税额太高(宗教捐税zakat和布施fitrah无限扣税、特定年份签署的房贷利息免税高达1万令吉)、贪污所得实际上免税等等;在现实中,有的人月入才2千多就得缴税,有的人月入数万却未必需要缴税。当局投入那么多人力物力,包括5年审计个人税务一次,只收到不多的税款,而且产生扰民不公等副作用,有何效率与效益可言?以现在这种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只会助长官僚主义,制造贪污机会

事实上,以马来西亚的情况,不如直接取消个人所得税,征收“富人税”更好。具体方法可以是征收暴利税、征收产业税(对豪宅、投资性房地产)、提高房地产利得税和交易税、征收证券利得税和交易税、征收奢侈品税(对名牌汽车、名牌包包之类商品)等等。这样子不但能提高公平度、减轻人民压力、抑制房地产泡沫、激活国内消费需求,而且能增加税收,还有就是精简公务员(当然这会损及某些人的私利)。这种做法也符合世界大势,美国就在谈论对收入特别高的富人征收“巴菲特税”、法国新总统要对富人加税、联合国也建议特别对全球亿万富豪征税。

注:行动党国会议员刘镇东在《小市民的政治经济学》书中(第8页)指出,公务人员总数占了几年前1100万劳动人口的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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