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强权的斗争, 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 ── 米兰·昆德拉 (Milan Kundera)

Friday, September 16, 2011

纳吉的“政改”:太少、太假

首相纳吉15日晚在马来西亚日献词中,宣布将废除内安法、撤销印刷媒体每年更新出版准证的规定、检讨限制集会自由的警察法条文等等,声称“政府了解到马来西亚已改变,也了解人民期待这个国家更开放,重视人民的概念和想法,让世界民主标准,即民有、民治和民享的理念起步”。这番话引起了很大反响,人们不禁在想:雷声是够大了,雨点会不会也一样大呢?

在宣布废除内安法之前,政府一直不肯松口,纳吉亲信内长希山慕丁甚至一口否定废除内安法的揣测”,并表示内政部内安法等6项法律的修改已进入尾声,即将提呈内阁云云。那么,为何突然有此戏剧性转变?是不是跟纳吉的民调支持率下跌有关呢?是不是大选前的又一场大型公关秀呢?

笔者注意到,纳吉还提到将以两项新法律“保护公共安全”,却没深入说明。届时政府会不会以新瓶装旧酒呢?

首相说要撤销印刷媒体每年更新出版准证的条文只需申请准证一次,就可以使用到撤销为止。然而,由于批准和撤销出版准证的大权依然操控在内政部长手中,不受司法审查,其松绑作用想必有限。(内政部刚刚才以“出版报章准证是特权而非权利,更与言论自由无关”的狡辩,向法庭解释为何拒绝发出出版准证给网络媒体《当今大马》。)再加上印刷媒体拥有权都集中在执政党或亲执政党集团手中,新闻尺度因自我审查而不可能会有太大的改进。

首相也宣布将检讨警察法27条文及联邦宪法第10条款对集会自由的限制,但政府仍坚决反对街头示威。集会示威的其中一个目的是要向外传播诉求或主张,如果集会只能在体育场里举行,那么这种“松绑”有何意义可言?如果纳吉真的关注自由与人权,就应该全面重修警察法,拿掉警察的过度权力,并成立“警察滥权投诉独立调查委员会”(IPCMC)。同时,煽动法、官方机密法等恶法也应废除。

更重要的一点是,纳吉没列出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的明确时程。人们记忆犹新的是,前首相马哈迪如何在1999年大选前“接受”《华团诉求》,胜选后却过桥抽板,翻脸不认账的鬼伎俩!人民如何能确信,身为“马哈迪主义”传人的纳吉不会效尤呢?更何况,纳吉本身就有出尔反尔、摇摆不定的不良记录!

必须说,首相所宣布的措施原则上是好的,缺的只是诚意、力度、广度和公信力。人民要的是有诚意的、全面的、不可逆转的改革步骤,而不是快熟面式的随兴措施。首相如果真的有心还政于民,就应该提出一个严谨的路线图,从净选盟的8大诉求开始,逐步落实政治改革,在初见成效之前决不举行下届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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