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打着“反贪污、高效率”旗帜领导国阵胜选的首相阿都拉宣布了新届内阁名单。在一片“例牌”的正面评价声中,新内阁有几个主要特点值得大家高度关注:
一、规模膨胀:内阁部门从原来的25个增加到28个,部长职位从33个增加到36个,总人数从71 个增加到93个(占国阵国会议员人数的将近一半之多)。阿都拉大幅度扩大内阁,到底有何益处?
在当今世界,大家都看到减少繁文缛节与行政干预能减少贪污腐败、减轻财政负担、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社会活力,所以精兵简政、“小政府,大社会”已成大势所趋,也正是高喊“反贪污、高效率”的阿都拉所应采取的方针。然而,他竟反其道而行,间接制造贪污机会、进一步降低效率。看看西敏寺制度老祖宗英国,人口是我国的两倍以上,却只有18个部长职位;再看看我们的“学习”对象日本,人口逾亿,也只有17个部长职位。马来西亚如何需要那么多部长与部门?
须知,部长和阁员一增加,政府的薪资、津贴和退休金等开支就会随着增加。内阁部门增加,公务员、办公场所等等就会增加,其中所涉及的薪资、退休金、租金、行政开支等肯定不是小数目。更糟的是,我国公务员现在已达百万之众(尚未包括国能、马电讯等有实无名的公务员),比例之高已居世界前列,本该缩减,现在却进一步膨胀,绝非国家之福。我国已经连续7年出现财政赤字,其中一部分可归因于臃肿的公务员队伍以及前几年的一两次全面加薪。阿都拉本身也曾表示要努力平衡预算,现在扩大内阁显然是自相矛盾。笔者敢在此断言,如此任由官员、公务员队伍膨胀下去,公共财政迟早要被拖垮。所以,阿都拉扩大内阁规模,不利于国家。
随着部长和阁员人数的增加,执政阵营的议员便有更多机会当官,因而扩大执政党的利益基础、增加各成员党的凝聚力、方便摆平党争、团结国阵等等。部长和阁员“供应”扩大了,民间趋炎附势之徒动辄邀请大人物出席各种各样仪式活动的“需求”就更容易得到满足,国阵号召力遂更上一层楼!随着内阁部门经费的增加,许多受优待、有关系的商人便会获得更多政府合同,增加营业收入。随着公务员的增加,许多土著和失业大学毕业生便会得到安置(另一方面是加重国内人力结构失衡)。以上这一切都有助于强化首相势力、巩固国阵票源。所以,扩大内阁的好处也不少,但只归于一党或一人而已。
二、涉及机构重组:这次成立新内阁,涉及部门改组分割、职能调整重组等,都是很复杂而专门的工作。在国外,包括中国,是经过专门机构与专家长期研究、科学论证后才进行,而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阿都拉在去年11月才上台,令人无法不怀疑他能否真的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如果这次的机构重组仍像以往一样根据领导人的灵感而进行,免不了会有一段长时间的职能重叠和行政混乱,这将涉及庞大的社会与经济成本。
须知,内阁部门易建难撤,成立一个部门就等于成立一个山头,部门内既得利益者会尽其所能,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往往免不了有扰民伤财之举。所以,在这方面,绝对不能轻率行事。
按照阿都拉的说法,重组与增加部门,是为了更细腻地分工。然而分工过于细腻也有其坏处,会出现管辖权重叠问题,造成“有事多人管,出事无人认(负责)”的怪象。有三个部门一分为二:内政部分成国内安全部与内政事务部,文化艺术及旅游部分成旅游部与艺术文化及文物部,教育部分成教育部与高等教育部,都不无叠床架屋之嫌。譬如最后一个例子,只要在原来的教育部辖下设立一个高等教育局处理具体行政事务不就成了吗?内阁部门本来就应只负责宏观研究与决策。
三、首相兼三职:跟旧内阁一样,阿都拉一人身兼首相、财政部长及国内安全部长三大要职。阿都拉提到分工细腻的必要,另一方面却包揽三职,显然自相矛盾。别忘了,阿都拉几天前才要求国阵议员定期向他报告工作;这样看来,他非有分身之术不足以应付这些工作。
没有任何人是万能的,在现代政府行政中,有必要专注一职。首相的任务是决定重大方针、管理阁员与协调施政,而不是把精力和时间都花在某个部门上。(如果他只打算当两个挂名部长,则是霸着粪坑不拉屎,也说不过去。)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阿都拉是无才可任,才只好身兼三职,那就是国阵无人;如果国阵有人,而阿都拉自己无法辨识人才,那就是他作为内阁管理人的失职。
四、名单不“干净”:出现在名单上的,除了14名新部长等新面孔外,还有很多原班人马,最糟的是几名被举发贪污的部长没被除名,另外还有一名政务次长涉及刑事案件。阿都拉是忘了自己“反贪污”的口号了吧?这不是有负选民所托吗?
五、专业水平低:这次除了卫生部长终于由医生担任(注:第二财长虽有专业资格,行政生涯却有污点),算是比较专业以外,其他阁员绝少有各自部门所需的专业背景。阁员委任要脱离执政党内“分牛肉”、“论功行赏”与平衡各路势力的格局显然还遥遥无期,更甭说落实专家治国理念。
事实上,内阁不贵大,而贵廉、效、责。廉洁与效率,至少首相有提过了,而“责任”似乎被首相和民众所遗忘了。还记得1990年代,机场不只一次失火,破坏了经济、民生和国誉,交通部长林良实仍安坐部长宝座。除此之外,各种各类“人为天灾”层出不穷,各有关部长却没有一人需要承担责任,下台谢罪。这种“不负责文化”早该铲除了,可是在连中国部长也需为事故负责而下台的今天,“责任制”在我们的内阁还是闻所未闻!
总的来说,内阁虽新,多了一些新面孔,但都是形式上的新;就内涵而言,可说了无新意,不见“反贪污、高效率”的影子。(这倒符合我国“重形式、轻内涵”的国情民风。)这样的一个内阁,实非人民之福!
后话:雪兰莪州行政议会名单刚刚出炉,标新立异地设立助理行政议员职位,使到该州54名国阵州议员中有21人拥有官职,不知是否在效法内阁?这样下去,别州迟早会纷纷效尤,公共财政危矣,“反贪污、高效率”休矣!在一个健全的民主国家里,内阁和行政议会的编制必须有明文限制,才能制止当权者无度扩大编制,以致危害国家利益。在马来西亚,我们就是缺少这样一个“制动”机制,无人喊停,才会一再脱轨翻车(如1997年惨遭金融经济风暴肆虐)!
注:根据定义,“阁员”本不包括政务次长,惟本地习惯将之纳入。
(写于2004年全国大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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